就在剛剛,終於把《行政法申論大數據》解題書的初稿交出去了,這本書以爭點做分類,共分103個爭點,本書目標是解別人不想解的題目或網路上沒答案的題目,所以完整收錄了103-109年高考、身障、原民、地特、關務、警察、移民、書記官、檢事官、薦任、簡任等所有題目,包含法制類科、高考二級及移民二等的題目也收進來了,總共310題,其中247題有詳解,63題為類似題型,有需要的同學們可以期待一下...
#寫了十個月
#住院也在寫這本
#每題的事實涵攝都是自己寫的
#本書還有收錄每個爭點涉及的重要實務見解
「109書記官」的推薦目錄: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子雲老師的導師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麥克風的市場求生手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李世淦-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[心得] 109年普考法律廉政、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 的評價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書記官 的評價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109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-榜首-鄭O鈜 - Facebook 的評價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[心得] 109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(代po) - 看板Examination 的評價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[心得] 109年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- examination | PTT職涯區 的評價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109書記官調動在PTT/Dcard完整相關資訊 - 健康急診室 的評價
- 關於109書記官 在 109書記官調動在PTT/Dcard完整相關資訊 - 健康急診室 的評價
109書記官 在 麥克風的市場求生手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
民進黨二代網軍甯祥豪犯過失傷害跟毀損罪被起訴。
雖然當時我只是手上拿著手機,根本沒拍他,但不論檢方怎樣認定,都不會影響其犯罪事實就是了。
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
109年度調偵字第3459號
被告 寗祥豪
上列被告因毀損等案件,已經偵查終結,認應提起公訴,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:
犯罪事實
一、寗祥豪(涉嫌妨害名譽等部分,另為不起訴處分)與陳彥文雙方因網路言論而互告,於民國109年8月12日9時35分許, 一同至本署偵查大樓3樓308偵查庭外等候開庭時,寗祥豪因不滿陳彥文持手機不斷對其拍攝,欲阻止陳彥文拍攝,竟基於毀損之犯意,徒手拍落陳彥文之手機2次,致其手機外觀因摔落地面而有摔裂刮痕,足以生損害於陳彥文;寗祥豪明知其出手阻止陳彥文持手機拍攝之行為,恐有傷害陳彥文之虞,且原應注意近身出手與他人產生肢體接觸時,應避免可能對他人身體之傷害,依當時情形,又非不能注意,竟疏未注意,仍徒手揮打陳彥文所持之手機,不慎造成陳彥文因而受有右側食指挫傷及擦傷等傷害。
二、案經陳彥文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。
證據並所犯法條
一、證據清單暨待證事實:
1 被告賓祥豪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
被告固坦承於上開時、地,為阻止告訴人陳彥文持手機對其拍攝,而徒手將告訴人 手機掉落地面2次之行為, 然矢口否認有毀損及過失傷害犯行,辯稱:伊將手機拍落地面時,並沒有碰到告訴人的手,告訴人的傷與其無關,而且伊是正當防衛云云。
2 告訴人陳彥文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
證明被告將其手機拍落地面,造成手機外觀毀損及其手指受有如診斷證明書所示傷害之事實。
3 告訴人受傷照片2張、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北慈濟醫院診斷證明書1份
證明告訴人因被告揮打手機之行為,受有右側食指挫傷及擦傷等傷害之事實。
4 手機毀損照片3張
證明告訴人之手機外觀因被告之拍落行為而有摔裂刮痕之事實。
5 本署3樓監視器畫面光碟2片、監視器光碟翻拍照片12 張、本署檢察事務官勘驗筆錄暨監視器畫面截圖照片1
佐證本案全部犯罪事實。
二、核被告所為,係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嫌及同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。
三、至告訴及報告意旨雖認被告涉有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。惟查,因被告出手揮打之目的係阻止告訴人持手機對其拍攝,經核應無傷害告訴人之故意甚明,而此部分如成立犯罪,與前揭起訴部分之基本社會事實相同,爰不另為不起訴之處分,附此敘明。
四、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。
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
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16 日
檢察官黃孟珊
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
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3 日
書記官
所犯法條
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 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。
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 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DPP網軍甯祥豪法庭暴行實錄:
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597316220.A.9C5.html
109書記官 在 李世淦-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
徵才機關:臺灣橋頭地方法院
人員區分:約僱人員
官職等:無
職系:無
名額:儲備約僱人員若干名
性別:不拘
工作地點:82-高雄市
有效期間:109/12/16~109/12/31
資格條件:
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20歲以上(以報名截止日為準),並具有下列資格者:
(一)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
(二) 男女不拘,未具雙重國籍;如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須滿十年以上之人員。
(三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應公務人員考試各款情事者。
工作項目:
代理書記官、執達員、錄事、庭務員或其他職務相關工作。
工作地址: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(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)
電子地圖
聯絡E-Mail:cpw123@judicial.gov.tw
聯絡方式:
相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,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,網址如下:司法院網址: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 本院網址:https://ctd.judicial.gov.tw/
連絡電話:07-6110030分機6759 陳科員
職缺類別:
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
109書記官 在 書記官 的推薦與評價
分享#心得#四等書記官109 書記官上榜心得. 【準備過程和歷次成績】非法律背景。5年前考五等時開始接觸法律,有了一點基礎,也漸漸產生興趣。107年開始動了凡心想要往上 ... ... <看更多>
109書記官 在 109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-榜首-鄭O鈜 -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
109 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-榜首-鄭O鈜. 讀家補習班. ⼀、背景及報考動機. (⼀)背景:應屆本科系畢業,有考研(沒⼈要)練筆以及⾼考法制練筆。 ... <看更多>
109書記官 在 [心得] 109年普考法律廉政、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 的推薦與評價
強者我朋友的心得文
【代po】
【心得】109年普考法律廉政、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
【背景】
城中大學法律系高年級在學學生。從大四上學期就當伏地魔,考了108地特四等法律廉政
、109普考法律廉政、109司特四等書記官當作測驗自己的讀書成果
【成績】
108地方特考四等法律廉政桃園區
國文:65(作文33、公文14、選擇18)
法緒與英文:82
行政法概要(選擇題):92
公務員法概要:40(15、3、18、4)
刑法概要:74(22、15、14、23)
刑事訴訟法概要:38(9、9、11、9)
總成績:65.17 排名前五未錄取(錄取標準71.67)
109普考法律廉政
國文:64(作文36、公文14、選擇14)
法緒與英文:72
行政法概要(選擇題):96
公務員法概要:39(1、14、11、13)
刑法概要:77(20、22、18、17)
刑事訴訟法概要:79(18、18、25、18)
總成績:71.17 (錄取標準70.50)
109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
國文:54(作文30、公文8、選擇16)
法緒與英文:88
行政法概要:57(7、13、14、23)
民法概要:85(21、18、選擇46)
刑法概要:79(18、17、選擇44)
民訴刑訴概要:64(23、12、11、18)
總成績:71.17 排名前十(錄取標準60.00)
【用書和各科準備方法】
PS1:以下都是非常主觀的看法,單純看看參考就好,每個人不一樣。
PS2:以下法科心得都是在至少修完課,或是讀完初學的第一遍之後的事情。
1、國文:
國文這種東西當然可以算是沒有準備,靠高中的國文感覺,作文基本上大家應該都是基本
分30分,除非寫得極好,不然花時間在準備作文上很浪費時間。公文我在準備108年地特
的時候,有在考前一週上GOOGLE查別人部落格分享的公文寫作心得,然後多看幾篇範例,
考前半小時再背一下格式就好了。
2、法緒與英文:
108年完全裸考普考法律廉政時,法緒與英文我才拿48分,但這科對於法律系同學來說,
其實不用特別準備,對於非法律系學生來說我就不清楚了,但這科不用太執著,有些東西
不會就是不會,可以練習幾篇考古題培養一下猜選擇題的感覺。我英文很爛,平常會固定
背多益單字,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因素還是既有詞彙量過於貧瘠,覺得背的單字在國考裡面
都有出現。
3、公務員法:
《上榜模板公務員法(一版)》
我去年(108年)過年的時候,因為太無聊,就買了上面這本書來看,我記得一版作者和
二版不一樣,我覺得這本寫得滿簡單明瞭的,是準備公務員法國考值得看的書。其實公務
員法這科我覺得就是一伴可以靠行政法的觀念去撐,另一半就是真的要看公務員法的各個
條文了,但我看歷屆考題幾乎都是考那種背誦的題目,而且滿常重複的,是一科極無聊的
東西。建議如果身邊有朋友或長輩正在當公務員的,可以問一下他們的官職等年功俸之類
的東西,會比較有感覺。
另外公務員懲戒法的修法很重要,記得要仔細看修法理由。
4、刑法:
《李允呈,與刑法有約解題趣:總則篇、分則篇》
李允呈的解題書,拯救我大一二的刑法期中期末考,他的書好處是解題架構滿清楚的,而
且前後的題目和論述都會重複,不至於讀到後面就忘記前面,但缺點就是他一直重複,兩
本書加起來大概1600頁,我憑感覺刪掉重複的東西,恐怕剩不到1000頁。但還是推薦給法
律系的大一二同學和準備司律以外考試的同學來看,可以快速建立答題的架構,而且複習
效果滿不錯的。但我覺得準備司律可能就不適合。另外這本書大量引用蔡聖偉、李聖傑的
見解,可以注意一下。
選擇題的部分,我就考前一周下載考古題,做了5份,把一些假釋、易刑之類的法條補一
下,剩下的如果解題書有看懂,應該不會成問題。
5、刑事訴訟法:
《紀綱的刑事訴訟法解題書》
《黎律師的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》
我覺得這兩本解題書,是完全不同的世界,紀綱的解題書很適合非司律考試,黎律師的解
題書不適合非司律考試。紀綱的解題書網羅很多爭點,但沒有太多上位法理的論述,相反
的,黎律師的解題書本來就設計給司律法研,比較多討論上位法理概念,就不適合非司律
法研的其他國考,其他國考很愛考一些單純記憶的東西。我覺得有餘力的話,兩本也算可
以互補啦
6、民事訴訟法:
《喬律的民事訴訟法課本》
硬道理,就是狂讀喬律課本,讀到忘記吃飯,大概就會了
刑訴和民訴,我認為要在短時間內一口氣讀完,比較容易建構訴訟程序的連貫性。所以這
兩科,我是各花一個月,整個月只讀民訴、整個月只讀刑訴,真的會讀到想吐。建議準備
這兩科,分別把上位法理搞清楚,在讀各個部分時會比較有感覺。
7、民法:
《學習式分科法典》
我民法其實在修課的時候,底子就還可以。準備今年的普考和書記官,我就考前一個月,
每天花三小時,仔細地逐條看完,包含分科法典上面附的判解。其實就這次考書記官的民
法感覺起來,就都是考基本觀念,法條引出來分數應該就有了,不會考一些光怪陸離的東
西。物權要特別留意規範目的,債法則是要多看題目培養感覺,身分法就是背,民總的話
就拜讀王澤鑑的民總即可。
選擇題的部分,就跟上述刑法差不多。
8、行政法:
《周董、周凌行政法題型破解》
《植憲行政法解題書》
書記官的行政法是考申論題,我看考古題發現,真的很愛考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,
很多都直接決議出成題目,所以一定上網查決議本人來看。
至於雙周解題書,很多人說很神,我覺得是不錯,但不到神,看完之後還是沒有那種我會
了的感覺,反而植憲的書比較讓我有恍然大悟的感覺。
行政法很抽象,注重最基本最基本的基本概念,基本概念要穩才學得會,雙周的解題書沒
辦法培養基本概念,但是植憲的可以。
選擇題的部分:去年考地特的時候,我下載了100年以後,各類科國考的行政法選擇題來
做,做了20份,就是1000題,錯的就翻法條或上網查,找到答案。行政法選擇題重複率很
高,大量練習和訂正考古題,絕對有用。
【筆試技巧】
就是說到爛的分點分項要分好,非司律國考,法條背出來感覺很加分,但還是涵攝比較重
要。大部分題目只要問題點出來,就有一定分數。因為有幾題,我只有點出問題,但問題
的答案我其實不太會,有點蝦寫,但最後成績好像還不錯。然後重要的關鍵字,我會用上
下引號;有時候會用破題法。考場時間分配很重要,四等考試一科90分鐘,10分鐘審完申
論四題,接下來一題20分鐘。時間要掐好。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242.126.211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603383382.A.C29.html
... <看更多>